关于评选2015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22
关于评选2015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2015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附件1)
二、 工作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包含本科生和专科生。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5%,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4、认真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并盖院(系)公章。
三、 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院(系)在6月5日前将本、专科生《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本院(系)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博纳楼12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邮箱:yanbo@cueb.edu.cn)。
联系人:闫博 电话:83952289
学生处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