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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文章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05-23  

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负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下设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国防教育办公室、就业办公室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组织结构

(一)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1. 负责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 开设《大学生发展辅导》课程;

3. 负责与学生相关的各类资审政审工作;

4. 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招聘和配备工作,协调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开展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和工作考核;

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全校各类奖学、助学项目的管理、评审、发放;优秀毕业生评选及奖励;

2.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信息和数据的维护和使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3. 负责校内勤工助学项目,包括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招聘、考核和酬金发放工作;

4. 指导驼峰助学服务总队开展励志成才活动;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项目开发和管理;

6. 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

(三)就业办公室

1. 提供就业指导与咨询,组织校园招聘;

2. 负责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就业指导讲座、各种实用技能、适应性技能培训讲座等;

3. 负责学校就业信息网建设,开发就业信息网络教室,保障网上查询就业信息;

4. 负责发布就业、实习信息,为学校及各院系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创造条件;

5. 负责学校就业计划的制定、就业协议的签订、毕业生派遣等就业日常管理工作。

(四)国防教育办公室

1. 负责制定新生的军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与实践;

3. 负责我校学生的征兵动员及应征入伍工作;

4. 指导国旗班及其他相关社团的建设,积极开展国防教育;

5. 其他拥军拥属工作。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 提供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开设心理热线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开展心理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

2.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学生活动平台,在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3. 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配备、培训和考核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

5. 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和培训学生心理委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