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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10-1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6年征兵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0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2016年征兵报名的通知
全体学生:
2016年征兵报名工作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北京市征兵办和丰台区武装部的有关部署,结合本年度大学生征兵政策和要求,现面向我校全体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统计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学生进行报名,具体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预报名统计阶段: 5月中下旬
体检阶段: 6月中上旬
政审阶段: 6月下旬
预定兵: 7月初
走兵: 9月初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我校各年级本、专科在校生;2016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兵:年满17周岁,
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出生日期为1994年1月1日后,1999年12月31日前)周岁;
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出生日期为1993年1月1日后,1999年12月31日前);
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出生日期为1992年1月1日后,1999年12月31日前)。
女兵: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出生日期为1994年1月1日后1999年12月31日前)。
3.身体标准(摘要,细则见全国征兵网)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三、优抚政策(2016年政策摘要,详见本通知附件)
1.经济补助或补偿
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不低于18.6万元,专科学生不低于17.8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
2.复学升学
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含)“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3.就业优待
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应征入伍学生须在学院辅导员处报名的同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账号需要在学信网注册)
2.从 全国征兵网 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给学生处赵老师,博纳楼127。
3.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时应征地选择:北京-丰台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从即日起至走兵之前均可进行报名。其中,女生网上报名窗口尚未开通,可先通过学院报名并关注全国征兵网动态,系统开放后在网上登记报名。
五、政策咨询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网上报名,了解政策)
首都征兵网:http://www.bjzbb.com/(了解政策)
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站:博纳楼127 电话:83952091 赵老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武装部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