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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学生处关于进行创业优秀团队申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办          发布时间:2015-10-20  

学生处关于进行创业优秀团队申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精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决定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继续加大学生创业资金投入和场地保障,评选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并给予全方位支持。现将2015年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届毕业生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并推荐;

(五)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资金支持

(1).学校对于未注册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0.3万元至3万元的支持资金。

(2).学校对于已注册的创业企业,予以3万元至10万元的支持资金。

(二)场地支持

对于有场地需求的创业团队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学生处将结合学校评审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创业团队入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业园区。

此外,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可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提供40-8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地。其他园区根据建设情况另行申报

四、具体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中午12:00。

(二)学生登陆北京高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123.57.95.138:8080/show_login 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维护个人信息,学校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三)创业大赛流程

11月19日及20日进行初评,11月21日公布初评结果。

11月25日,通过初评的团队进行复评。

11月26日至12月8日,经过复评的团队在创业导师(由学生处邀请)指导下进行项目整改。

12月9日进行总评审。

(已注册团队与未注册团队分开评审,最终评审流程及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六.咨询

对于评审有任何问题可与下面联系人咨询:

庄老师  电话83951485    (工作时间)

李同学  电话18810956098  (非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