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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学生处关于进行创业优秀团队申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精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决定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继续加大学生创业资金投入和场地保障,评选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并给予全方位支持。现将2016年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届毕业生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

  (五)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并推荐;

  (六)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颁发荣誉证书。对2016年评选出的优秀创业团队、潜力创业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项支持。

  1.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并经相关程序(另行通知),优先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同时也可申请入驻首经贸C-lab创客空间。

  2学校对于未注册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0.3万元至3万元的支持;对于已注册的创业企业,予以3万元至10万元的支持。

  (三)宣传推广。市教委将对优秀创业团队和通过初评的创业团队进行后续追踪,适时进行宣传。

  四、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学生通过北京高校高校毕业主就业信息网(网址:www.bjbys.net.cn)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可点击报名

  第二阶段:高校初评。学校对创业团队进行网上审核,并对本校申报的创业团队开展初评。

  第三阶段:专家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经高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打分情况决定入围答辩的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现场答辩。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确定获奖名单。每次计划评选出优秀创业团队奖50个(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5个),和一定数量的潜力创业团队。

  第五阶段:网上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咨询解答

  对于评审有任何问题可与下面联系人咨询:

  庄老师  电话83951485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