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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05-13  

关于评选2014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结合我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就评选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包含本科生和专科生。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8%,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定相结合,并与毕业教育、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

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盖院(系)公章。

5、为做好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宣传工作,为2014级新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学生处将制作优秀毕业生事迹宣传册。因此,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体活泼,格式参照2013年入选《青春无悔》中选文格式(附件3);并由各院系从中推荐事迹突出、感悟深刻的2-3份事迹材料作为入选2014年《青春无悔》的备选素材。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院(系)在6月2日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及本院(系)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上报学生处(地址:博纳楼123,邮箱:yanbo@cueb.edu.cn)。

联系人:闫博   电话:83952289

 

学生工作处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2014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