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处关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10-30
学校各单位: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学生处关于申报2015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自10月30日起我校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管理模块可以进行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网上申请和用工部门录用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和录用工作
(一)学生申请流程
1、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工系统(账号密码与上网账号一致)进行岗位申请。
2、等候用人部门通知并参加面试。
3、参加培训后即可上岗。
(二)用工部门录用流程
1、已经申请并通过学生处审批的部门按照相应的工作要求对应聘学生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确定录用学生。
2、将录用学生汇总名单(纸制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用人部门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其上岗工作。
二、 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
(二)用工部门审批录用时间:11月3日——11月6日
三、 注意事项
(一)各用工单位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面试、培训及上岗工作,确保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用工单位应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 83952279 联系人:何倩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30日